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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相撞致无过错人受损的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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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律师,邯郸律师网,邯郸律师事务所,邯郸市律师,邯郸知名律师网和您一起进入两车相撞致无过错人受损案件的探讨。 核心内容: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无过错人应受伤住院,其经济损失应获得怎样的赔偿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介绍一起相关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介绍】 2006年11月21日,熊某在乘坐廖某驾驶的摩托车时,摩托车与相对方向行驶由秦某驾驶的货车在会车时相挂发生交通事故,致熊某受伤。熊某入院后诊断为:左眼上、下睑皮肤裂伤,左眼下睑全层断裂缺损,左视网膜震荡伤。经司法鉴定:熊某左眼上、下睑损伤的致残程度属于9级;左额部、面颊部损伤致残程度属于10级。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秦某因驾驶车辆占道行驶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廖某因措施不当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熊某不负此事故责任。为赔偿,熊某将秦某与廖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秦某与廖某共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63176.31元。 【判决】 2007年2月8日,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熊某伤后的医疗、误工、残疾赔偿金等经济损失53815.06元,由秦某、廖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分别赔偿41856.16元、11958.90元,并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邯郸律师,邯郸律师网,邯郸律师事务所,邯郸市律师,邯郸知名律师网提供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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