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知名律师网帮您解决法律问题: 房屋产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一种合法凭证,而土地证则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但在许多城市,这两证早已合并,统称为《房地产权证》。天津市也自2008年9月1日起全面实行了两证合一。 帮办员接到了河西区刘先生的咨询:“我手里目前有两个证件,土地证是04年取得的,房产证也是那时候的。听说房产证和土地证已合并,但我已逾期了,还能办理么?” 对此,帮办员联系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从相关工作人员获悉,天津市的房产证与土地证早已两证合并,统称为《房地产权证》。 对于《房地产权证》的颁布施行,工作人员表示:“首先,两证合并后的《房地产权证》充分体现了,房屋所有人在法律上对房地权属的完整性,还可以避免因房屋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不一致而引发一些纠纷。此外,《房地产权证》将为今后的房地产交易带来很多方便。譬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市交易的房地产必须“两证”齐全,“两证合一”后只要一个《房地产权证》就可以了。” 就刘先生所咨询的逾期是否还可以办理的事宜,工作人员表示:“2008年9月1日前已经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等仍作为房、地权利的凭证,继续有效。倘若房主在当时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并未完成两证合并,现仍旧可以去当地的房管局进行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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